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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的危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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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18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制沙龙

  算命的危害
荣处仁
法律究竟是允许还是禁止算命活动?恐怕许多人的心目中并不十分清楚。
算命乃一种典型的迷信活动,是社会生活中泛起的沉渣,与日新月异的科技时代格格不入,应该予以制止。算命的危害性在于,宣扬封建迷信,宣扬宿命论。
算命者往往向人们灌输这样的思想:每个人的凶吉祸福,富贵贫贱,生与死并非人们自己可以掌握,而是靠“命”来把握,一切系命中注定。
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而规律确是可以认识的。但是规律的表现、发展却是因时、因地、因条件而异。因此预卜先知、详尽未来,是违反最基本的认识论原理的。
在算命热现象中,许多人正在有意或无意地给自己套上宿命论的沉重枷锁,这无疑是影响人们奋发进取的巨大精神、心理障碍。算命使一些人向鬼神、命运顶礼膜拜,有的甚至因此失去生活的自信和勇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总纲中规定了国家在人民中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神汉、巫婆借迷信造谣、诈骗财物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并明确了有关刑事惩罚的规定,要求对神汉、巫婆的迷信活动坚决取缔。算命与神汉、巫婆从事迷信活动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既然算命是一种迷信活动,对此就不应该熟视无睹或放任不管。
算命带来了社会治安、市容管理问题,以及给人们思想意识造成的影响不可低估,因此在取缔这类迷信活动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开展法律知识的教育,重视科学知识的普及,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人们的头脑中多一些唯物辩证法,进一步树立科学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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