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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澳门公务员本地化刻不容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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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21
第10版(台港澳)
专栏:澳门巡礼

  实现澳门公务员本地化刻不容缓
晓杰
中葡联合声明签署以来,两国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在澳门问题上的合作是良好的,富有成果的。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就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事宜进行磋商,在许多问题上取得进展。但是,澳门在仅剩6年的过渡时期里,尚有许多问题需要双方进一步合作予以解决,公务员本地化、中文的官方地位、法律本地化这三大问题,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公务员本地化则是其中的首要问题。
长期以来,澳门各级公务员的构成比例极不合理,葡人和土生葡人占据全部高级和绝大部分中级职位,而占澳门居民人口97%的华人在政府部门大都是低级公务人员。随着1999年12月20日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日趋临近,改变这种公务员构成状况,增加华人在中、高级公务员中的比例,实现公务员本地化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也是1999年澳门政权能否顺利交接的一个重要条件。
根据澳门政府行政暨公职司最新的《澳门公共行政之人力资源》一书,截至1992年12月31日止,澳门公务员的总人数为15111人,是1981年5063人的两倍,平均年龄34岁。若以澳门现40万左右人口计算,每1000个居民约有25个公务员。
虽然92.6%的澳门公务员在本地招聘,但从葡国聘用的、占澳门公务员总数7.27%的人,却在澳门政府中担当着重要的职位。如领导和指导级公务员有621人,其中司、厅长182人,然而这些职位,绝大部分为葡人和土生葡人担任,华人寥寥无几。
随着1999年政权交接的临近和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公务员本地化的工作,澳门政府也意识到实现公务员本地化是过渡时期一项亟待解决的工作,故在中葡联络小组历次会议中,公务员本地化问题均是双方讨论的一项重要的议题。1989年4月,在联络小组第四次会议上,中葡双方就公务员本地化的议题达成共识。1990年12月,在中葡联络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专门就解决“三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在中葡双方友好合作下,澳门政府着手采取一些措施,使公务员本地化工作取得一定程度的进展。这些措施包括:
1.1993年2月,澳督韦奇立向各政务司发出题为《行政当局之本地化问题》的备忘录,订出指导性原则和本地化的目标,要求各个部门采取本地化措施,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份备忘录是澳门政府第一次以行政指导的形式、正式明确了公务员本地化的目标和澳府应承担的责任。目前,澳门政府正着手于这项工作。
2.由澳督韦奇立担任主席的过渡时期事务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就澳门过渡时期面临的重要问题,主要是“三大问题”进行讨论。在1993年4月举行的第四次会上,澳督提出各级官员要积极参与公务员本地化工作,精简行政程序,提高对本地公务员培训的效果。
3.1993年11月3日,澳门政府公报颁布法令,在公共行政部门设立司厅长助理职位,选拔有才干的公务员,主要是华人公务员到领导岗位上来。
4.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开办公务员赴葡、赴华就读计划,澳门大学、理工学院、澳门公职司培训中心、高等警官学校等举办各种课程,培训公务员。此外,澳门政府还通过非葡学历认可、颁发助学金资助学生去海外留学等措施,鼓励公务员为澳门服务。
虽然澳门政府在公务员本地化问题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公务员本地化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社会人士普遍认为进展较为缓慢,对本地华人只能从事技术性工作,重要部门的中、高级职务仍由葡人或土生葡人担任的现象提出意见。他们希望澳门政府加快步伐,制定出符合澳门实际的本地化计划,落实已发出的措施,改变现执行不力的情况,如限制外聘人员的法令虽已颁布多年,但外聘公务员却始终有增无减,阻碍了本地人才的任用,呼吁要加强本地公务员特别是华人公务员的培训、提拔、晋升,以顺应历史的要求,实现公务员本地化的目标。澳门居民也希望,中葡双方在联合声明的基础上,继续通过磋商和合作,推动公务员本地化工作。他们相信,只要中葡双方进一步合作,一定能解决这个问题,为社会的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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