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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第三产业领域对外资实行开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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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23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我国将在第三产业领域
对外资实行开放
商业领域将在上海、北京、天津、大连、青岛、广州和5个经济特区准许建立一、二家合资超级市场,但只许经营零售,不准许批发;投资方式可合资合作,但不准许独资经营。
外贸领域外国企业的投资只限于保税区内。
交通运输领域鼓励外资在高速公路、铁路、汽车运输、码头建设等业种参加经营;准许在车辆(车身)制造、汽车站管理、汽车配套服务业等项目合资;准许独资建设货主专用码头和专用航线。
航空领域准许在机场建设、机体保养、机场服务楼及机内食品等业种的投资。
金融领域准许外国投资在沿海开放城市开设银行业。
旅游领域准许在国家许可的11个游览胜地开发旅游设施,准许建立合资国际旅行社。
不动产领域改变过去的限制性规定,鼓励用外资规划和开发土地,适当开展旅游业,但对外资投入不动产项目时要予以必要的限制。
文教领域鼓励外国捐资建设学校或合资建立联合培训中心。
   (1月17日《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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