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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际贸易不应依国内法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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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06
第7版(国际)
专栏:对美重新实行“超级301”条款反应

  韩国国际贸易不应依国内法处理
据新华社汉城3月4日电(记者张忠义)韩国外务部发言人张基浩今天说,韩国政府对美国依靠行政命令重新启用“超级301”条款表示遗憾。
他说,韩国政府历来主张,国家之间的贸易纠纷不应依照一方的国内法律来处理,而应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所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决。
1974年,美国制定贸易法301条款,对与美进行所谓“不公正”贸易的国家实行限制,1988年,又制定了“超级301”条款,使得美对其贸易对象国的报复更加迅速和强硬。
美国是在美日贸易谈判破裂之后于3日宣布重新启用“超级301”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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