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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劫机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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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26
第1版(要闻)
专栏:

  严惩劫机犯
新华社评论员
以暴力劫持飞机的犯罪分子孙宪禄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犯罪分子采用暴力和恐怖手段,劫持中国民航客机去台湾,严重危害了乘客生命财产和飞行安全,在海峡两岸乃至国际上都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劫持民用航空器是一种严重成胁人民生命安全的恐怖活动,为我国法律所不容,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也都把这种行为视为严重的刑事犯罪而予以严惩。有关的国际公约规定了相应的条款,各国、各地区都有义务打击此种犯罪活动。
为什么涉及海峡两岸的劫机事件会频繁发生呢?只要回顾一下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劫机事件,任何一个有正义感和不带政治偏见的人都会看到,正是由于台湾当局的纵容和袒护,才使这类事件不断发生;也正是由于台湾当局的袒护,最终导致恶劣后果的产生。受害的不仅有大陆民众,也殃及台湾同胞。一九九○年十月二日蒋晓峰企图劫机去台湾,结果造成包括三十名台湾同胞在内的一百二十八人死亡、五十三人受伤和三架飞机报废的惨剧。更早时候的一九八三年五月劫机到韩国,后被接到台湾的卓长仁等人在台湾加入黑社会,杀人绑票,危害台湾民众,也证明了这一点。
在对待大陆劫机犯的问题上,台湾当局尽管已改变原来作为“反共义士”的态度,在继将去年四·六劫机的犯罪分子黄树刚、刘保才判处十年徒刑后,今年将劫机犯张文龙、杨明德、韩凤英分别判六至九年徒刑,其他一些劫机犯罪分子也被台湾检方请求判处十二年以上徒刑。但是,正如台湾一些舆论指出的,这种判决即使对于台湾“法律”来说,也是重罪轻判。
台湾当局迟迟不肯遣返劫机犯的理由不但是站不住脚的,而且也是可笑的。一条理由是因为所谓的“人道考量”。事实上,劫机犯以乘客作为人质而企图达到自己的罪恶目的,严重侵害了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航空安全,只有严惩劫机犯罪分子才能保护乘客的安全,才是真正的人道。另一条理由是在对待劫机犯的处理上仍然纠缠于犯罪动机,认为客观上“其情可悯”。事实上,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任何犯罪的判定应该严格地以犯罪事实作为依据;更何况,据我有关部门以及台湾警方的调查,劫持飞机的犯罪分子有的是贪污公款、负案在逃人员;有的是惯赌,因还不了赌债而一逃了之;有的是因经营不善而躲避债务;有的有重大盗窃嫌疑;有的则是为了到台湾发财、享乐,等等。
对于台湾当局的这些做法,不但台湾的一些有识之士和新闻媒介纷纷谴责,连侦查、审理劫机犯罪的台湾警方和检方也不胜其烦,多次公开提出,当局在“审判劫机犯后,应将其遣返大陆”,“非如此,则不能遏止这股歪风”……
我们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歹徒劫机去台湾事件,使劫机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以至杜绝,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台湾当局将所有的劫机犯罪分子遣返,交还大陆。值得注意的是,在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的工作性商谈中,两会已经达成共识:涉及海峡两岸的劫机犯必须遣返。
我们希望台湾当局拿出诚意,把一时无法解决的政治和法律问题放在一边,以务实的态度寻求两方都能接受的方法,早日达成遣返劫机犯的协议,用实际行动为彻底杜绝两岸劫机犯罪作出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不愧对历史,不愧对两岸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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