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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可以继承姐姐的遗产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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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2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妹妹可以继承姐姐的遗产吗?
编辑同志:
我的儿子李全与张彩凤结婚后,同做服装生意,无子女,日子过得挺红火。去年9月的一天夜里,张彩凤和李全先后被人杀害。据法医鉴定,张彩凤早李全死亡约15分钟。事后,张彩凤的妹妹张彩花以她们父母早亡,她是张彩凤的合法继承人要求继承张彩凤的遗产。这个要求合法吗?
         云南楚雄市李振海
李振海同志:
张彩花在其姐姐被害后,作为其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是可以的。但依照法定继承顺序,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你信中说,张彩凤早李全死亡15分钟,这个情节很重要,因为继承法第10条第2款又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后,不是所有继承人都能继承遗产,而是继承顺序在前的法定继承人,有首先取得遗产的权利。继承顺序在后的,只有在没有前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前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遗产。
依照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张彩凤死亡时,没有子女,父母早亡,只有配偶,即她的丈夫李全,张彩凤的遗产自然应当由李全全部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张彩花虽然是张彩凤的法定继承人,但她属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她不能取得她姐姐的遗产。李全死亡后,他的遗产,依法当然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版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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