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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长街头释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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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24
第4版(要闻)
专栏:新闻特写

  税务局长街头释疑
丁坚铭李建兴
1月23日,星期日。一大早,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门前便排起了近30米的一条长队。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这里举行新税法宣传咨询活动。
9点30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副局长杨崇春等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一来到咨询台,就被在此等候了多时的记者和群众围住。
一位记者首先提问:“此次新税制出台后,相当一部分人对新税制不理解,认为要涨价,你能解释一下吗?”
金鑫回答说,由于这次税制改革涉及的面广、量大,要使大家都能够理解新税法,需要有一个过程。就像一台新的机器需要有一个磨合的阶段。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合后,机器的运转就会顺畅起来。金鑫指出,这次我国在实施税制改革的过程中,坚持了总体税负不变的原则,它不会也不应该引起物价的上涨。
一位小姐告诉金鑫,她想大量购买化妆品,因为怕征消费税后涨价。金鑫立即对这位小姐说:你可千万别误解了消费税。现在开征的消费税不是在商品价格之外再加一道税,它只是从原来征收的产品税中转化过来的,目的在于调整和优化税制结构,与商品价格没有大的关连。金鑫建议她别去抢购。
“增值税是不是在现有价格上再加17%的税?”来自河北省沙河市超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梁连江问。
金鑫回答,增值税对中国人来说还比较陌生。增值税是我们这次改革的核心,它的最大特点是对产品实行凭专用发票注明税款并在道道环节抵扣税款的办法,它只是对每道环节的增值部分征收17%的税,而且这道税也是从原来的产品税、营业税等税种中转化过来的,因此对商品价格也不会有影响。
据杨崇春介绍,为了让广大群众尽早了解、理解,并且支持新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每年4月份举行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提前到1月份。今天,全国有3万多个税务所的60万税务干部走上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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