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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华煤矿长期忽视安全生产 经常发生事故造成严重损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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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9-02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源华煤矿长期忽视安全生产
经常发生事故造成严重损失
读者杜劲来信:湖北黄石市公私合营源华煤矿桐梓堡矿厂第一层西直井,五月二十九日因修井工人黄世五等在井下吸烟而引起火灾,造成死亡职工十五人,轻伤六人,停产数日,少产煤一千六百吨的严重损失。源华煤矿是经常发生事故的,从今年一月到五月中就发生大小事故三百三十七次,死亡工人六人,轻伤二百三十八人。频繁的事故不仅威胁着工人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而且也严重地影响了生产。据今年第一季度检查,该矿因工伤病假而少产煤约五千八百多吨;该矿今年上半年除三、四月份外,其它月份都没有完成生产计划,六月份甚至只完成计划的百分之七十三点八六。
源华煤矿经常发生严重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没有把生产必须和安全相结合的思想贯彻到广大职工群众中去。该矿从去年一月到今年五月曾结合生产改革和讨论修订生产计划,进行过两次安全检查。在检查中也发现和解决了一些问题;但由于没有认真发动群众,很多关键性的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在历次发生事故后,领导方面都没有通过典型事例教育大家,而形成了简单的惩办主义倾向。因此,很多职工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长期没有得到纠正,某些干部甚至有着“要安全就不能生产,要生产就不能安全”的错误思想。
第二、对职工缺乏系统的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因而工人违犯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很普遍。从一九五二年九百九十六次事故中分析,因违犯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占百分之九十七点二,在一般事故中冒顶、片帮事故要占百分之八十左右。
第三、缺乏保证安全生产的各种责任制度。如安全组织中的干部缺乏明确的分工,没有很好地互相配合,形成人人有权过问,事事无人负责,下面无所适从的现象。公司有技术检查科,但组织不健全,力量薄弱。有些单位中劳动组织没有合理调整。如二十六号井将技术熟练的工人编为第一小组,可是第二小组就没有一个技术熟练的人,因而这个组曾连续发生过两次死炮爆炸事故。在安全责任制方面,领导方面虽然很早就拟订了各单位职责范围条例,但没有发动大家讨论和贯彻执行,形成了长期无人负责的混乱现象。如五月二十九日的事故发生以前,技术员冯家君等知道一层组工人曾因在井下吸烟失过火,可是既没提出意见,也没向上报告。群众反映:“上级是高高在上,中级是你推我让,下级是吊儿浪当”。此外,过去的井口检查制,后来也取消了。领导方面曾号召建立交接班制度,但因无具体内容而没有执行;过去实行过的安全奖惩制度也因制度本身不完善而流产了。
我认为源华煤矿的领导干部应吸取历次事故的惨痛教训,针对上述问题,切实检查和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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