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阅读
  • 0回复

涓涓流水系投资——水利投资体制改革调查之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07
第2版(农村经济)
专栏:

  涓涓流水系投资
——水利投资体制改革调查之一
本报记者周泓洋
嵌在四川盆地的都江堰即将迎来她的第2250个生日。沧海桑田数度甲子,滔滔岷江水记载的是华夏子孙治水的业绩。新中国成立后,都江堰的灌区面积已由200万亩上升到1000万亩。这是新中国水利事业的一个缩影。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兴建的防洪灌溉体系,保护了1/3的耕地面积,1/2的人口和2/3的工农业产值,水利设施已形成5000亿立方米的年供水能力,水利部管理的水电装机达2000万千瓦,并以每年100万千瓦的速度递增。但是,跟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的要求相比,现状不容乐观,警钟已经敲响。
水利部部长钮茂生在总结中国水利现状时说:“水利设施硬件不硬;水利建设软件滞后;搞水利的人的思想还要解放。”
问题矛盾的焦点集中在水利体制问题上,尤其是投资体制。
水利是带有明显社会服务特征的一个产业,投资属于长期性和社会性的。效益多表现为社会的和间接的。在经济体制转轨变型期间,调控机制还不健全,受比较利益的驱使,水利行业吸引和融通资金的能力差。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已开始了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集资办水利的探索,出现了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局面,但是这些改革在深度和力度上都远远不够。
与发展水利的需求相比,水利投资严重不足。大批重要的水利项目因资金问题不能上马。岷江的紫坪铺水利枢纽、嘉陵江的亭子口水利枢纽、渫水的皂市水利枢纽等一批具有综合效益的大型骨干工程,由于中央财力有限,地方筹措资金困难,又无政策性资金来源,难以及时兴建。计划内的在建项目,也因种种原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延误工期。
在投资责任上,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划分不明确,投资法规不健全。中央掌握的有限资金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地方政府在水利建设上过多地依赖于中央,中小河流的治理往往被忽视。1993年大江大河水势平稳,而中小河流在局部范围内发生了多次洪涝灾害,损失不小。
水利投资体制的问题还表现在水利投资效益被挤占或转移。四川省小水电已占全省电量的1/3以上,水利部门为小水电注入的资金达数十亿元。但目前面临划归大电网统一管理的问题。据四川省水电厅的同志介绍,小水电的特点是,投资时资金70%用在电站上,30%用在电网上;小水电工程在运转后所产生的效益却只有30%在水库上,70%在电网上。现在如果划归大电网管理,那就变成水利部门投资建设,大电网回收电站发电效益了。在这样的体制下,各级水利部门是难以有发展水电的积极性的。
敏感的水价也是水利部门苦恼的一个问题。目前,全国水价远远低于水利部门供水的成本。四川省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仅占供水成本的60%左右,农田灌溉用水在都江堰灌区每亩水田每年收9公斤稻谷,严重背离了价值规律。水利部门的同志说:“看着秧苗在炎日下等水,你就是收不上水费也不能不放水,旱情是不饶人的。”水是一种商品,这是不容怀疑的定论,但是至今还有许多人没有这种意识,具体操作中也有不少实际困难。
回溯大禹治水,近观几十年水利事业的发展,水这条巨龙的腾飞确实艰难,等待的是进一步深化改革。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