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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修改《合资经营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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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28
第7版(国际)
专栏:

朝修改《合资经营法》
新华社平壤一月二十七日电(记者高浩荣)朝鲜最近修改补充了一九八四年颁布的《合资经营法》,以吸引更多的外资。
记者今天获得的修补后的《合资经营法》强调,朝鲜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个人同朝鲜兴建合资企业。投资者对合资企业拥有所有权,并可以进行独立的经营活动。
《合资经营法》还鼓励“居住在共和国领域外的朝鲜同胞”同朝鲜建立合资企业。对于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朝鲜将提供减免税收等优惠。这一修改补充后的法律一月二十日已经获得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的批准。
朝鲜在一九八四年九月颁布《合资经营法》后,在吸引外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据悉,到去年初为止,在朝鲜建立的合资企业已有一百五十家。为改善投资环境,近两年来,朝鲜还颁布了《自由经济贸易区法》、《外国人投资法》、《土地租赁法》等法律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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