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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商行情在职工——记北京元隆顾绣绸缎商行党支部书记王淑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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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在党支部书记的岗位上

  爱在商行情在职工
——记北京元隆顾绣绸缎商行党支部书记王淑华
刘乃雯
北京元隆顾绣绸缎商行,是一个有近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到过这里的顾客都会赞叹“元隆”的效率,称道“元隆”的服务,佩服元隆人的开拓精神;而元隆人说,群雁高飞头雁领,该称道的还是我们的好书记王淑华。
1987年,改革大潮把王淑华推到了“元隆”党支部书记兼总经理的岗位。凭借多年的政治工作、业务工作经验,王淑华从抓管理、抓人才入手,使单位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打铁先得自身硬。
上任不久,王淑华即与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制定了“四要四不要”的守则。即:不以权谋私,要廉洁奉公;不任人唯亲,要任人唯贤;不上推下卸,要尽职尽责;不办不允许群众办的事,要以身作则。有人觉得规章制度见多了,这些东西“上墙”容易,落实下来却没有那么简单,况且你王淑华还是个女人!果然,一位副总经理违犯守则,换取外汇;一名职工在经营中私改发票,而且他还是王淑华上司的亲戚……怎么办?群众的眼睛一齐盯着要干一番事业的女书记。“按规定严肃处理!”原则问题上,王淑华毫不含糊:副总经理降为售货员,那位上级的亲戚坚决予以辞退。
这几年,受不正之风冲击、影响,一些单位进货要“回扣”,订货要“好处费”,哪怕举手之劳的事情也要付“劳务费”,一切向钱看。王淑华对此非常气愤。她说,我不能因个人之小利而失共产党员之大“义”。一次,元隆订了香港某家报纸,全年订报费4万多元人民币,这家报社付给王淑华2000元的“回扣”。王淑华拿到后全部交到了财务部门。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由于要求严格,“元隆”的党员干部至今没有出现拿“昧心钱”等违纪现象。
王淑华常说,用好年轻人,是事业成败的关键;她说,当领导不能只图在位时的红火,而且还要给后人留下发展的基础。为此,她充分信任年轻人,大胆使用年轻人。
单位8人领导班子中,除她和工会主席外,其他6人都是35岁以下的年轻人。此外,全商行有30多名35岁以下的年轻人分别担任了从班组长到分店经理、副总经理的职务。对年轻人,王淑华总是放手让他们工作,鼓励他们大胆实践。她常说:“只要不是谋私,出了问题我负责。”副总经理韩玉峰只有25岁,他是从组长一步步提拔起来的,任职时只25岁。一次,与外单位举行签字仪式,负责这项工作的小韩忘了请元隆的老师傅到场,老师傅们有些怨气。王淑华知道后,主动承担责任,公开向老师傅们道歉,挽回了影响。
作为一位女性,王淑华同样有着丰富的感情。职工们说,王书记爱在商行,情在职工;她只顾元隆这个“大家”,不顾自己的“小家”。由于她重任在肩,常常出差、开会、早出晚归,家事料理,孩子教育,常常无暇顾及。她疼爱孩子,可更多的是关心元隆的职工。有的职工房屋漏雨,她派人送去油毡;职工住房困难,她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为职工买房;职工结婚,她带着几位副总经理亲往祝贺;职工家庭有了纠纷,她登门劝解;职工思想有疙瘩,她苦口婆心地开导,直到你脸上“阴转晴”。全商行120余名职工,她都与他们谈过心,有的甚至几次、十几次。寓理于事,实事求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王淑华爱职工,职工也爱她。一次,她高烧39℃不退,住进了医院。丈夫在外,孩子又小,不能照料,元隆的职工就自愿轮流陪伴她。
职工们说,只要王总在,我们的生活、工作就有了主心骨,我们离不开她这样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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