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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以权谋私贪污巨款被定死刑罪沈玉根执法犯法包庇罪犯沦为阶下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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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张建平以权谋私贪污巨款被定死刑罪
沈玉根执法犯法包庇罪犯沦为阶下囚
本报讯记者江宝章报道:贪污、挪用巨额公款的原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矿产化机部一科科长张建平最近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据查,张建平自1991年12月至1993年1月间,以香港达丰行有限公司张某名义申办大泉(福州)石材工艺有限公司和左泉石材工艺有限公司两独资企业。张建平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佣金协议、伪造出口货物单据、重复托收货款及截留货款等办法,先后贪污公款计人民币64万多元,美元274万多元,挪用公款17万多美元。
张建平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报讯记者阎晓明报道:轰动山西的忻州市原公安局局长沈玉根、干警范黎明,包庇、窝藏特大诈骗犯一案,1月25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沈玉根有期徒刑7年,范黎明有期徒刑10年。
1993年9月13日,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派人持刑事拘留证找到忻州市公安局长沈玉根,请求配合抓捕利用假公章、假手续诈骗金额达7389万元的特大诈骗犯,忻州市公安局交警队汽车修理厂承包人张士栋。上午8时,定州公安局的民警在沈的办公室介绍了案情,并出具手续,沈玉根表面敷衍,暗中却与潜逃的张士栋保持联系。警察范黎明三次去张士栋躲藏的地方通风报信,9月21日深夜,竟将张接回自己家中躲藏。案发20多天后,身为公安局长的沈玉根与负案在逃的张士栋,在一家婚宴上同桌共饮时,张士栋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次日晚,范黎明在为张士栋转移财产时也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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