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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人民币编号“促销”不可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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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0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利用人民币编号“促销”不可取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有些商场、门市部为了扩大销售,增加营业额,竟然在人民币的编号上做起了文章,他们规定:编号后两位数为“98”、“88”或“18”的人民币,购买物品时币值加倍。于是,一些消费者为占便宜,到处收集这些号码的人民币。
有关部门对货币流通管理早已作出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来抬高或贬低币值。这些商场、门市部采取这种促销方式,严重干扰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应立刻予以制止。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襄城县支行杨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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