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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严格限制养犬法规有关规定明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公共场所将禁止各种犬类进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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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01
第4版(要闻)
专栏:

  北京出台严格限制养犬法规
有关规定明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公共场所将禁止各种犬类进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吴红晓)今天结束的北京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据此,北京市市民从明年5月1日起养犬将受到严格限制,公共场所将禁止各种犬类进入。
这一法规规定,北京市将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养犬。本着对养犬实行严格限制、严格管理、控制数量的方针,这项法规规定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限制养犬地区,远郊区、县为一般限制养犬地区。重点限养区内严禁个人养烈性犬、大型犬。
法规还规定,经批准养犬的公民必须缴纳登记费和年度注册费,必须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重点限养区内每只犬第一年登记费为5000元,以后年度注册费为2000元,在规定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登记的,减收登记费2000元。
根据法规规定,养犬人不准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公园等各种公共场所,不准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电梯;大型犬应当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出户;小型观赏犬出户时间为20时至次日7时。违反规定者,有关单位或个人将受到50至20000元的罚款及没收其犬的处罚。
《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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