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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扫源“打非”打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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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02
第4版(要闻)
专栏:

  “扫黄”扫源“打非”打根
本报记者李战吉
近年来,非法和淫秽图书的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并且出现了一些淫秽程度十分严重的新品种。这些东西污染了本该洁净的图书市场,也毒化着社会空气和读者的心灵。究竟是些什么人在炮制这些“精神鸦片”?这不仅成了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成了图书出版和图书市场管理部门关注的焦点。
个体、集体书刊经营形成了范围广大的图书市场,这是改革开放以后在80年代初期出现的新事物,它对于搞活和繁荣图书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就像物质产品市场一样,图书市场也出现了“假冒伪劣”产品。从1987年的打击非法出版物活动看,查处的主要还是一些不法书商盗版、盗印的书刊等出版物。1989年全国第一次“扫黄”大行动中,收缴了一批夹杂色情淫秽内容的图书。近两年,不但熔暴力、色情于一炉的武侠小说泛滥,而且还出现了“含黄量”100%的淫秽“大拼盘”。
从近年来的“扫黄”“打非”活动和查处的案件看,“制黄”者主要是少数不法书商。其中有些人把被查禁的当代或古代淫秽图书再版,有些人翻版、盗印境外流进的淫秽书刊,有些人则长期住进宾馆饭店,专门编制一些露骨的“黄书”。据有关人士透露,有的不法书商又从早就被查禁的《玫瑰梦》中抽出淫秽部分编制成书,古代禁书《肉蒲团》等也乔装打扮流进市场,去年以来,已经陆续发现、查禁了几百种这类货色。今年3月,天津市的鞠宝来伙同其他3人从某图书馆租来港台版的4种淫秽书刊,非法翻印、复制了8万套17万册,流毒波及全国20多个地区,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些不法书商,有的千方百计套购书号,有的擅自成立什么编辑部,有的干脆假冒正式出版社、编造假书号或什么香港出版单位。这些被群众称为“书虫子”的不法分子是图书市场名副其实的蛀虫。
跌进不法书商行列的,还有一些本来就与非法出版活动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本报披露的连印泽、田奇案就是出版界的败类非法印制违禁书刊的典型案例。还有一些印刷行业的人不甘作书商的附庸,自己干起了“制黄”的勾当。湖北省某印刷厂负责人搞来了3本书名都是“女”字打头的淫秽图书,自己动手改编印制。
境内的另一个“黄源”就是少数出版社由“打擦边球”到出版淫秽、违禁书刊。有的出版社印制裸体挂历和淫秽画册,有的出版社改编出版违禁书刊。这些印刷物的原本基本上是境外进来的。有的是出境人员带进的,有的甚至是地方的图书进出口单位引进的,还有一些没有图书进出口权的单位也在盲目地进口图书。
图书走私也是一个重要“黄源”。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把境外的三级书刊、画册大量偷运入境。南方沿海某市两次查获走私图书6万册。据说境外印制这些东西的主要目标就是销向内地,在印制地销售的数量反而大大低于偷运到内地的数量。近来,在沈阳、北京、石家庄、武汉等地都发现了这些淫秽印刷物。
近年来,“制黄”者已由分散作案渐变为团伙作案,制作“黄书”也由单品种向多品种、大批量发展。本报报道的长沙国晓书社案就是多人结伙作案,涉及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200多个城镇的大案。1993年初,中央“扫黄”检查组在广东发现了名为“三级小说”、“新潮小说”的系列“黄书”,品种达百种以上,据当时估计,总印数至少达数十万册。根据语言、内容、编辑、印刷分析,这套淫秽系列“拼盘”当属一个团伙所为。
在“制黄”者中,属于高学历的尚不多见,倒是有不少人没有多少文化,甚至是半文盲。“制黄”的不法书商中,大部分是无业游民,也有停薪留职人员、劳改释放人员,其中少数人是从出版单位流出来的。山西的一个青年农民流入北京,先是卖书,后来看到出书赚钱,这个只上过4年学的农民便自命“牛总编”,编起了“黄书”。案发后审判时,他竟说,我不知道编这些书会判刑,我还以为你们今天会放我走呢。据说,某地有个目不识丁的老太太也拿着一本“黄书”去找人出版。
“扫黄”“打非”中,截流固然重要,堵源更是根本。要想净化图书市场,必须先从写书、编书开始。有关人士认为,增大“扫黄”“打非”的力度,首先应该增大打击“制黄”的力度。“制黄”者无外乎为物质利益所驱动,铤而走险赚“黑钱”。对他们,打就要打他个不得翻身,罚就要罚他个倾家荡产。今年9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把犯投机倒把罪和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罪的顾介树处以极刑,这是我国将此类罪犯送上刑场的第一个案例。邪恶的人因此而受到震慑,善良的人为此而拍手称快。
挖“黄源”要比查处“印黄”、“贩黄”困难得多,这就需要有关人员知难而进,发现线索,追根究底,穷追猛打。只要工作做到家,就一定会挖出“黄窝”。1991年查处“9·18”特大非法出版案,就是因为有关人员本着对社会、对后代负责的精神,顺藤摸瓜,一查到底,一举捣毁了涉及全国100个城市、370人的印、发、运、销黑网,将罪犯一一送上了审判台。照此办理,广东那套系列“黄书”的炮制者也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堵住“黄源”,还需要加强管理工作。有关人士说,首先应该加强出版社管理工作,出版社不仅自己不制作、出版格调低下的书,还要坚决杜绝买卖书号的现象,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其次要加强图书进口管理,对地方的进出口单位,要强化必要的约束、限制和检查措施。当前,从事个体书刊经营的人员成份复杂,大都文化程度不高,有些不法书商还披着合法的外衣。有关人士呼吁,应该规定经营书刊的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鉴别能力,对他们要采取“一次犯规罚下场”的规则,以便尽快结束没有文化的人经营文化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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