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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社会,用之社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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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02
第9版(各地传真)
专栏:

  取之社会,用之社会
本报记者郭伟成
尤伟庆在上海滩也是个新闻人物。最近,他与安徽省老区金寨县结“缘”,为“希望工程”捐款20万元,建造一座“伟庆学校”,承担全部在校学生的学杂费。金寨县在革命战争年代涌现出40位将军,但很贫困,许多孩子读不起书。“为老区的发展做些实事。把取之于社会的,还报给社会”他解释说。
穿越“死亡之海”罗布泊沙漠的新闻记者强荧拍卖作品时,他买下了全部12件作品中的11件。伟庆动情地说:“强荧穿越‘死亡之海’,连死都不怕,是我们青年的榜样。买下这些反映当代青年壮举的材料,是为了捐献给中国福利会少年宫,用来教育下一代”。
今年初,文化部门为筹建中国文学馆,拍卖巴金签名的《家》、《春》、《秋》3部书。尤伟庆以4.5万元的最高价买下了这3部书。他表示,一旦中国文学馆建成,他要去北京把巴老签名的3本书再捐献给文学馆保存。“这是社会的财富,应当归于社会。”
当初,尤伟庆可没有这么潇洒。国家刚改革开放时,尤伟庆还在工厂当工人。他不甘心捧着铁饭碗混日子,一咬牙,一跺脚,干脆辞职下了海。每天蹬个“黄鱼车”,风里来雨里去,做些小生意。后来,他跑到兖州矿务局办起了食品厂。把上海的食品加工技术带到山东。又到太行山办起了刺绣厂,产品出口到香港、台湾,打进了国际市场。在奥地利,他做起丝绸生意,还办起了中餐馆。事业小成,又回到上海,办起了“伟兴实业公司”。向跨国商社的方向发展,是尤伟庆的计划。他说:“能有今天这样的发展,都是党的政策好。也是社会的支持。事业发达了,不能忘记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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