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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物价大检查邹家华在电话会议上强调物价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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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08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物价大检查
邹家华在电话会议上强调物价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本报北京3月7日讯记者李建兴报道:全国物价大检查工作电话会议今天在北京举行。为了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管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抑制物价过度上涨,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国务院决定近期开展一次全国物价大检查。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出席今天的电话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主持会议并就全国物价大检查的工作部署讲了具体意见。
邹家华说,当前,我国总的形势是好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市场平稳。经济生活中的问题,突出表现为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物价上涨较多。特别是一些单位和个人趁财税、外贸外汇体制改革出台之机,搭车涨价,变相涨价,对物价上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邹家华强调指出,放开了价格不等于改革完成,对市场价格不能撒手不管。物价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要以大局为重,一定要把控制物价过度上涨问题提到重要位置抓好。
邹家华要求,为了控制物价过度上涨,今年要抓好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和结构合理;严格按国务院统一部署组织价格改革项目的出台,加快建立健全价格调控体系;加强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和管理;注意搞好舆论导向。
邹家华特别指出,财政、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与物价部门共同做好大检查工作。
陈锦华对全国物价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他说,这次检查的范围是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有收费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自1993年下半年以来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
据介绍,这次物价检查的重点是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借税制改革之机擅自涨价和扩大进销差率、批零差率,在原价格之外另加增值税率而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的行为;违反物价管理权限擅自提高属于国家定价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的行为,在铁路、公路、水运等运输中乱涨价、乱收费和出售、办理票证实行强制保险的行为;不执行最高限价和超过规定差率或利润率销售放开价格的商品,经营中缺斤短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变相涨价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的调价备案与申报制度、差率控制、临时性限价以及不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高化肥、农膜、农药、农用柴油等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和农村电价的行为;越权出台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据悉,全国物价大检查第一阶段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到6月末要取得阶段性成果。采取边宣传、边检查、边处理、边纠正、边整改的方法进行。
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的负责同志,高检、高法、总后、全国总工会的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主管物价工作的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今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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