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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纠风办、外事办发出通知严格控制学会协会组织公费出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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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05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务院纠风办、外事办发出通知
严格控制学会协会组织公费出国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务院外事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学会、协会等单位组织公费出国(境)考察、培训,坚决持久地刹住假借名义用公费变相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通知提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各部门对下属或挂靠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中心等单位组织公费出国(境)考察、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要逐项审查,严格控制,凡属一般性的出国(境)考察、学习和交流等活动要坚决停下来。对这类出国活动,主管部门要坚决制止,审批机关不予批准。这些单位组团出国(境)必须报其主管部委审批,不准绕过主管部委“委托”其他单位审批,任何有出国审批权的单位无权受理这类“委托”。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和主办人员以及审批单位的责任。
通知说,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中心等单位组织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培训活动,出访计划须报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出访人员须根据出国任务和专业要求选派,不准摊派任务。外国或港澳地区发来的邀请,不能有请必去、擅自应允,更不能降格以求。
通知要求继续严格控制到“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的团组,坚决把去这些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培训等活动的团组压缩下来。因公出国人员,往返途中原则上不得从香港过境,不准假借名义绕道香港停留。凡不经批准擅自在港停留或中转的,要追究行政责任,追缴在港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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