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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文化品的“绝对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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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06
第12版(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有感于文化品的“绝对值”
毛志成
所谓文化品的绝对值,说白了就是那一大堆(还常常是五彩缤纷)的文字,究竟有没有、有多少“文明含量”,对社会是否能产生或产生多少积极效应。
不讳地说,有的文化品在“绝对值”上仅仅是个零,甚而是负数,尽管它是五颜六色、光彩夺目的零,尽管它是深深奥奥、洋洋洒洒的负数。尽管它是“轰动”的零。尽管它是“震动”的负数。
人类在生产文化的同时,由于这种生产自身的惯性,是一定要附生出多余文化、赘文化、伪文化的。如不进行必要的匡正、调控,这种“废文化”就会泛滥于世,成为窒息人类和窒息文化本身的“茧”。
例如某些知识分子为了评定职称晋升职称而强行凑集的“著作量”;例如某些“学者”仅仅出于演示自己有“世界级学问”而推出的“洋式论文”。此中不能说没有“真品”,但大量的是前人、他人、洋人著作的仿制、拟制、复制,其中最醒目的是用舶来语、洋词令堆砌起的文字迷宫,译成中国的大白话,无非是讲了些比人饿了应该吃饭、人困了应该睡觉高明不到哪儿去的“绝对真理”。
文学作品的多种“淡化”,不能一概否定,但“淡”也得有个极限,若是写的、唱的、演的都是由鸡毛蒜皮、睚眦之怨、一啄一饮的争端构成的“波澜跌宕”,人读了之后与不读也就无大区别。读了这样的作品,读者的最大“长进”就是把本来简明的真理、本来清澈的生活弄得浑浑浊浊、曲曲折折、要死要活。这种文化品的“绝对值”就是零。
有的文化品淡化、浊化掉一切“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的界限,乃至把它们调一个过儿才过瘾,才算是具有了“现代观念”。眼下有些文学作品中赤裸裸的拜金语言、自私语言都已晋升为格言,落笔便是吹发财、捧大款、崇自我、扬享乐、逐孔方、造刺激。这就是“负值”。
文化繁荣的低级标志是“量”,但愿我们快些渡过这个“初级阶段”,走向对“质”的空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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