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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奥委会筹资有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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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09
第11版(体育)
专栏:

  国际奥委会筹资有术
举办经费一直是困扰奥运会组织者的难题。电视转播权销售的收入一度达到奥运会组委会集资收入的95%。国际奥委会对过分依靠电视网络、特别是美国电视网络的状况相当不安,担心一旦美国三大电视网络联合起来垄断谈判条件,会大大压低出售价格。1983年4月国际奥委会在新德里召开的第86届全会上通过了一个商业性开发的“奥林匹克计划”。这一计划的主要内容是销售奥林匹克标志和名称的使用权。
第一期“奥林匹克计划”从1985年6月起至1988年12月31日止,以卡尔加里冬季奥运会和汉城奥运会为中心。参加该计划的有可口可乐、兄弟、柯达、松下、菲利普、时代周刊、萨维尔特快邮递九家公司,共获得了1亿美元的资金。其中50%分给1988年冬季和夏季奥运会组委会,7%分给国际奥委会,其余的分给参加该计划的152个国家和地区的奥委会。
第二期“奥林匹克计划”从1989年1月1日起至1992年12月31日结束,以阿尔贝维尔冬季奥运会和巴塞罗那奥运会为中心,新增加了麦氏、博士伦、理光和EMS特快邮递四家公司。
第三期“奥林匹克计划”从1993年1月1日起到1996年12月31日结束,以利勒哈默尔冬季奥运会和亚特兰大奥运会为中心。到目前为止,已有可口可乐、维萨卡、博士伦、柯达、IBM、时代周刊、施乐和松下8家公司签约加入。
由于“奥林匹克计划”的实施,使国际奥委会的经济来源呈多样化趋势。
  (刘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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