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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县合作社对推广良种工作太不负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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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9-06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浙江乐清县合作社对推广良种工作太不负责
浙江省乐清县农林科汪德霸来信:我县合作社在今年春耕期间供应农民早稻“浙农五○三”良种十几万斤;但是这批良种中却混入了其它稻种,使当地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因为良种和混入的稻种成熟时间不一,有的先后相差达十几天。据各地调查结果,栽种这批良种的田,在稻谷成熟时,每亩平均还有百分之十六的青穗(未成熟的稻穗)。如果以一亩田下稻种五斤计算,合作社所供应的这批良种约可种植二万余亩田,因此而减产的粮食数量是很大的。乐清县合作社过去在推广良种工作中也曾发生过这样的问题。去年冬季该社供应农民的黄花苜蓿籽种大部分带有立枯病病菌,所以今年黄花苜蓿干枯的很多,有的甚至干枯了百分之八十以上。以上情况,已使农民受到严重损失,使合作社脱离了群众,并影响了今后的良种推广工作。
乐清县合作社对推广良种工作中的不负责任作风应作深刻检讨,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改正;各地负责推广良种的单位也应该特别注意加强检验工作,以防止类似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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