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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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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1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什么是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
问:现在,报刊、电台常出现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等名词,请问这些名词的含义是什么?河南方城县柳河乡政府程远景
答: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和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在1992年5月15日印发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中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国家股也称国有股或国有资产股,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利用国家财政资金或国有资产通过认购、认缴股份等投资形式所持有的股份。国家股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各级财政部门行使其所有权。我国的国家股按资金形成来源分为三部分:一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国家计划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国拨流动资金和各项专用拨款;二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经济主管部门对企业的投资所形成的股份;三是原有行政性公司的资金形成的企业固定资产。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概括地说,是法人机构持有的公司股份。
个人股是指公民个人以合法财产投资形成的股份。在我国,按股权所有者分类,个人股分为两类:一类是股份制企业的职工认购的本企业的股份,称为“职工股”或“职工个人股”;另一类是股份制企业向社会招股所形成的非本企业职工所拥有的个人股份。
目前,在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全部是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社会募集公司,在市场上流通的仅是占这些企业总股份约15%的个人股;另有一小部分法人股在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即STAQ系统)和中国证券交易系统(即NET系统)两个法人股市场交易流通。
今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已不再按持股者的身份性质设置股权,即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等,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北京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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