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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台商权益“奥丽斯食品公司”台方股权终获确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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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09
第10版(台港澳)
专栏:

  依法保护台商权益
“奥丽斯食品公司”台方股权终获确认
本报讯记者武侠报道:经过长达14个月的审理,上海奥丽斯食品有限公司的台方投资股权究竟归谁所有一案,日前终于有了结论。台商独资企业奥丽斯化妆品(珠海)有限公司被确认为奥丽斯食品公司的实际台方投资者。
奥丽斯化妆品(珠海)有限公司系1990年3月成立的台商独资企业。1993年4月,该公司申请将其1992年度所得的部分利润175万美元再投资兴办上海奥丽斯食品有限公司,此举获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分局认可。筹办“食品公司”之事,由当时奥丽斯化妆品公司的总经理曹某负责,但曹却以个人名义与沪方投资人筹办“食品公司”,因此,开办“食品公司”项目建议书、《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等文件均载明曹某为“食品公司”的港方投资人。奥丽斯化妆品公司发现后,据此提出诉讼,要求确认其在“食品公司”的投资股权。
经一、二审法院调查审理,均认为:台商独资企业奥丽斯化妆品公司以其利润再开办合资企业,其合法权益应当保护。被告曹某的行为违反了原告的本意,应当制止。判决确认,上海奥丽斯食品公司的实际台方投资人为奥丽斯化妆品(珠海)有限公司。
据悉,此案系上海市首例确认投资股权的案件。当台方投资者张先生获悉终审判决结果时十分激动,他说,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政府和法院给了他支持和莫大鼓励。他表示,将以企业所获全部利润在上海和珠海两地继续投资,为发展海峡两岸的经济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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