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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人民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战俘管理处 关于遣返美空军战俘哈立斯等的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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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9-07
第1版()
专栏:

朝鲜人民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战俘管理处
关于遣返美空军战俘哈立斯等的公告
【新华社开城六日电】朝鲜人民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战俘管理处公告。文如下:
奉朝鲜人民军总政治局命令:美国远东空军第九十一战略侦察中队一七二七号RB—29型轰炸机机组十一人,计为:狄奥多·R·哈立斯,约瑟夫·E·摩兰,佛朗西斯·A·斯吹贝,伯纳·F·瑞勿斯,威廉·E·考斯基,爱德文·D·柯木斯,坎尼斯·E·巴西,查理斯·V·约翰逊,尤金·E·伊伏斯,唐纳·L·汉德,肯尼斯·H·巴斯,于一九五二年七月被我俘获。在拘留中,该哈立斯等自承美国空军曾进行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在中国投掷细菌弹并空投特务等罪恶活动。由于该哈立斯等在上述活动中涉有重大嫌疑,因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将该哈立斯等引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交由中国东北人民政府进行考查。根据考查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人民政府认为该哈立斯等十一人与美国空军在中国所进行的侵略活动尚无直接关系,故决定免予追究,并已将该哈立斯等十一人送还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据此,该哈立斯等十一人应即按照一般战俘遣返手续,予以遣返。
遵奉上述命令,本战俘管理处定于一九五三年九月五日将上述战俘哈立斯等十一人予以全部遣返。特此公告。
朝鲜人民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战俘管理处主任王央公
一九五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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