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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确定当前工作重点——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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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12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总确定当前工作重点——
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
本报北京12月11日讯新华社记者楚保平、本报记者潘跃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二届二次执委会今天审议并通过了《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决定》。《决定》指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是工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
《决定》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劳动法》的重要意义。《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和权益保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将调整劳动关系纳入法制轨道,为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保护和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
第二部分是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需要注意的若干重要问题。即切实抓好外商投资、私营和乡镇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不断探索新的实现形式和途径;加强对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指导,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积极探索公有制企业平等协商和外商投资、私营企业谈判机制的建立;分层次、有步骤地抓好各类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试点工作;参与制订工资、工时等劳动标准并监督其执行;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情况的群众性监督;搞好职工培训;依法承担起工会调处劳动争议的职责;建立群众性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和网络。
第三部分是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工会的改革和建设。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工会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行使好自己的权力,必须对自身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等进行改革;而贯彻实施《劳动法》,既对搞好工会的改革和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又对搞好工会的改革和建设提供了极好的机遇。
《决定》最后要求各级工会切实加强领导,把《劳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好贯彻实施《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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