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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健行在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上指出实施《劳动法》推动工会改革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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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1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尉健行在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上指出
实施《劳动法》推动工会改革建设
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新华社记者楚保平、本报记者潘跃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健行今天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总工会十二届二次执委会闭幕式上指出,要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推动工会改革和建设,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
尉健行强调指出,工会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的主要手段是维护。通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
他说,1995年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尉健行说,贯彻实施《劳动法》既要有总体安排,又要突出重点,抓主要矛盾。对工会来说,这个重要环节和关键问题就是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抓住集体合同就是抓住了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要害,就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把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中的许多方面工作都带动起来。签订集体合同要分步骤逐步推开。当前我们应当首先在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企业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国有企业进行试点。集体合同有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的发展过程。要依据《劳动法》,借鉴以往的经验,在实践中继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完善提高。就大多数企业来说,目前需要做好大量前期基础性工作。
尉健行指出,贯彻实施《劳动法》,必须坚持标准,依法办事。无论是企业还是工会与职工,大家都应该有这样的积极态度和负责精神,这是贯彻实施《劳动法》必须坚持的主导方面。同时也要看到,要达到《劳动法》提出的各种劳动标准,有些确实需要一个过程。对一时达不到标准的,要采取妥善的临时措施和补救办法,并积极创造条件,限期达到标准。对事关重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但对那些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问题,我们一天都不能允许存在。对长期制度性的加班加点,决不能迁就。
尉健行最后强调,工会工作必须放到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贯彻实施《劳动法》必须始终坚持放到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中来看待和处理,自觉为实现大局服务。这次会议还增补王雨辰、包信宝为全总十二届执委会委员,增选包信宝、纪明政为全总十二届执委会主席团委员,王天云等10位同志替补为全总十二届执委会委员,朱开茗等3位同志替补为全总十二届经审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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