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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杯”耳闻目睹》图片比赛启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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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1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通达杯”耳闻目睹》图片比赛启事
本报读者来信版开设的以干预社会生活为主要内容的“耳闻目睹”图片专栏,历来受到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喜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以图片为载体,传播信息,扬善抑恶,兴利除弊,是新闻界、摄影界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充分发挥新闻纪实摄影在舆论监督中的作用,使“耳闻目睹”专栏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本报群众工作部与北京四通八达消费服务中心从即日起,联合举办《“通达杯”耳闻目睹》图片比赛活动。
     参赛图片内容:
一、必须属纪实性,以干预社会生活为主。
二、要真实。图片内容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发展均与事实完全相符。
三、时效性要强。事情发生了,在现场拍照后,及时发送稿件。
四、要有思想性。通过直观形象、瞬间形象,尽可能提出令人思考的问题,使图片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启发性。
五、注意形象可视性。在可能的情况下,注意构图、用光;一些抓拍的事件照片,要尽量有现场感和人物神态。
六、讲究文学性。提倡简要明快的图片标题、说明,或者一针见血,或者启人深思,或者幽默风趣。
七、注重社会效果。拍摄图片的目的不仅是善于提出问题,还要为解决问题提供帮助。作品发表后,应将社会效果及时反馈给报社。
参赛图片规格:
图片最好用黑白胶卷拍摄(彩照要注意清晰对比度),单幅、多幅均可。评奖办法:
由新闻界、摄影界和社会有关人员组成评委会,从发表的作品中评出特等奖一名,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在本报刊登获奖者名单。
比赛日期:
1994年12月13日至1995年4月1日(截止日期以稿件寄出邮戳为准)。
参赛作品请寄:北京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群众工作部。信封上请注明“‘通达杯’耳闻目睹比赛”。邮政编码:100733。
本报群众工作部
199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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