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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剥皮的包工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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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1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襄轴杯”观察台征文

  层层剥皮的包工头
近年来,一些个人承包的建筑队、施工队遍布城乡,他们为城镇建设、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做出贡献。但是,从我县一些承包人(俗称包工头)的所作所为看,他们不是以诚实劳动致富,而是在承包工程中,侵占群众利益,侵吞国家建设资金。
土建包工头转包工程牟暴利。有个对建筑工程技术一知半解、手下无一兵一卒的人,去年承接某地一幢财政大楼,转手包给兴化人承建,从中获利10多万元。桥梁、筑路包工头蚕食国家建设资金。1992年,县里投资300多万元修筑一条环城路,该工程未经公开招标,被一名与工程负责人有密切关系的包工头承接。他承接到工程后,又分段转包给其他包工头施工,本人竟成了筑路大老板,一年捞了10多万元。这条路修成后路面高低不平,尚未通车,就多处出现塌坡、裂缝等质量问题。
土方包工头利用廉价劳动力谋取钱财。比如,我县近几年搞滩涂围垦工程,一些乡镇不是组织农民施工,而是通过向农民摊派围垦工程建设资金,然后将工程包给滨海、响水县的一些土方包工头。有些乡村干部在土方工程发包中,收受贿赂,谋取私利。又如,去年我县新建一座大桥,桥头堡需要3万多立方米土,我镇水利工程队多次要求承接这项工程任务,遭到回绝。后来,这项工程被一名个体土方包工头承接,耗资30多万元,工程拖了一年多尚未完工,那位包工头却发了财。
这些个体包工头承接的工程大都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都由工程负责人私下给他们的,而且是你给我工程,我给你好处。个人得利,集体或国家利益受损失。这个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无论搞什么建设项目,都要通过严格的招标方式,让有实力的施工单位承建。同时,要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的核算、招标和施工质量跟踪管理工作。对那些没有通过招标竞争,由某些当权者擅自将工程给那些个体包工头,造成工程建设资金浪费、外流,工程质量低劣,出现严重问题的建设项目,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那些与包工头合伙捞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腐败分子,要依法制裁!
江苏大丰县大中镇戴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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