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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葫芦岛干个体可先试一个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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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14
第2版(经济)
专栏:

  在葫芦岛干个体可先试一个月
本报讯辽宁省葫芦岛市工商局直属分局管区内的集贸市场,想干个体零售、批发者,可先试营业一个月,再决定是否干下去。
这个局管区内有38个集贸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少人想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因缺乏经验怕花钱办照后干不好干不了,而在市场外徘徊。针对这个问题,局里总结了所属连山工商所试行试营业制的办法,从1993年初开始在管区推行个体私营零售和批发试营业制:对要求从事个体、私营经济者,可以不办各种证照,试营业一个月,试营业期间视情况少收、减收、不收各种费用。在试营业期间,可以转项,认为干不了,可以不干。通过试营业,认为可以干了,可申请办照。
为尽快帮助试营业者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局里从机关到基层所管理人员都主动为试营业者提供信息,引进帮销,还在工商业户中开展以老带新,联户分销活动。这样,使很多试营业者初步学会了经营,有的还成了经营大户。新华市场内的业户,过去卖水果都是搞零售,不敢搞批发。经过批发试营业后,现在已有15户从事水果批发业务。其中,有的业户已成了批发大户,最高月成交量达15万公斤。此举大大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孔祥君汪如海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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