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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 做好春运安全保卫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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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13
第4版(要闻)
专栏: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
做好春运安全保卫工作
新华社北京十二月十二日电为了切实做好一九九五年春运安全保卫工作,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坚决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维护国家稳定,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春运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各项工作。
通知说,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重点省市的公安机关,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充分准备,精心组织,主动与劳动、铁道、交通等部门搞好协作、配合。对工作任务重的地方,上级公安机关要派出强有力的工作组,帮助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好交通运输秩序,对在公路乱设卡、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春运期间,公安部将把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民工流入重点省、市和四川、湖南等民工流出重点省纳入工作重点,加强情况掌握和工作指导。
通知强调,春运期间,各地公安机关要增派警力,充分发挥巡警的作用,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维护好城乡,特别是车站、码头的治安秩序。铁路、交通公安机关要与地方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全力维护春运期间站(港)、车(船)及沿线的治安秩序。特别对重点站(港)、车(船),应增派机动警力,严密控制。在出现旅客大规模滞留,造成拥挤混乱的情况或发生聚众阻拦列车、长途汽车等事件时,要及时果断处置,疏散旅客,防止发生挤死、挤伤人等治安灾害事故。对在车站、码头倒卖车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诈骗钱财、侮辱妇女、拐卖妇女儿童、强讨强要等不法行为和犯罪活动,要坚决查处。要把打击车匪路霸的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结合起来,充实调整原来的工作方案,结合春运安全保卫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广大旅客乘坐车船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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