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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话”的启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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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04
第8版(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良心话”的启示
李忠智
据悉:有个人向某部门的一位负责同志送了一份厚礼,希望通过“后门”办一件不该办的私事。结果,礼被退回,事未办成,还挨了一顿批评。对此,那位送礼者虽表不满,耿耿于怀,但私下里却对知己者承认:“说句良心话,人家是真正的共产党员。”
正确理解这个“良心”本是我们社会主义道德法庭最起码的要求。人人应该遵循,共产党员则应做得更好。讲“良心”,对共产党员来说,主要的就是牢记党的宗旨,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为名不为利;拒贿不贪,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为什么有的人却给一个拒绝贿赂、坚持原则的党员同志加上“真正的”三个字呢?很明显,其本意就是要和那些“非真正的”区别开来,所谓“非真正的”,是指有些人虽然在名义上还有一个“党员”的称号,而实际上却背离了党的宗旨,丧失了党员条件。例如:那种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那种争名于朝争利于市的人;那种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人;……对这样一些人,恐怕群众早就把他们从“真正的”党员中排除了。至于那种已经堕落成腐败分子的“党员”,就更与“真正的”不沾边了。这些“非真正的”“党员”虽然人数极少,但影响却很坏,他们败坏党的声誉,危害人民利益,破坏党群关系。因而,不仅理所当然地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而且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一个拒贿不贪的共产党员,被一个行贿者用“良心话”加上“真正的”三个字加以赞扬,特别耐人寻味。它说明,只要是一个有良心的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即使有的人一时利令智昏,做一些违背良心的事,说一些违背良心的话,但其内心里对是非、优劣、善恶的界限还是清楚的。如果当时那位负责同志收下了那份厚礼,帮送礼者办了那件不该办的事,也许在表面上受到吹捧和赞扬,但当人家真的“说句良心话”的时候,那就……
更高的要求是:应使别人从心里承认你是真正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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