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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 发出今年渔业合作社秋汛工作的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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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9-08
第2版()
专栏:

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
发出今年渔业合作社秋汛工作的指示
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日前发出今年渔业合作社秋汛工作的指示。指示指出,目前面临秋汛渔季,各地应作好下列工作:
一、根据为生产服务的供应和推销的业务方针,检查渔业基层合作社的工作,使其为秋、冬渔业生产作好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供应和渔产品推销的准备工作。在遭受风灾的地区要配合党委、政府发动渔民生产自救,社会互济;合作社应把帮助渔民解决工具问题当做一项重要工作。
二、关于渔业合作社贷款问题,应总结经验,汇报情况。据了解,有些地区的基层社根本贷不到款,以致影响生产资料供应和渔产推销;有些地区不根据业务需要与贷款计划,“有求必应”地进行贷款,以致有的贷款到期不能收回。这些缺点必须纠正。
三、必须加强群众性的渔民安全保护工作。广东、湖南有不少的渔船,都备有梧桐“木漂”或竹竿等简单设备,必要时可保护渔民生命的安全。各地应动员渔民用“钱少作用大”的方法,作好安全工作。渔业合作社的干部应学习自然气候常识,经常向渔民作宣传教育工作。
四、为使渔业得到正常发展,应通过秋、冬领导与扶持渔业生产,吸收社员、扩大股金、巩固合作社。在渔业合作社薄弱的地区,应根据渔民需要,积极组织供销性质的渔业合作社。在互助组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应重点帮助渔民组织渔业生产社。根据各地需要,研究在重要港口或海岛建立渔业联合社;但必须由有关省、市总社统一筹划,经党委、政府同意,以免机构重叠。
指示要求各地根据以上精神,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研究布置,并将执行情况随时上报。指示并指出:有些地区由于领导机构不健全,形成无人领导;有些基层社干部不纯;有些渔业合作社对渔民社员迫切需要推销渔产认识不足;有些渔业合作社竟作些和渔业生产无关的业务,不供应社员迫切需要的鱼网、油和麻等生产用品。这些现象,必须注意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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