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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改大陆经贸人士赴台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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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04
第10版(台港澳)
专栏:

  台修改大陆经贸人士赴台办法
本报香港2月1日电台北消息:台“经济部”日前将去年底公布的《大陆经贸人士来台许可办法》撤回,重新加以修改。
据报道,按去年底公布的“许可办法”,对赴台的大陆经贸人士限定为“参加国际性经贸会议或活动及处理贸易纠纷”,开放对象只能为“大陆国有或者省营企业总经理级以上的高层主管及同级经贸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台湾在大陆合资企业的合伙人及台资企业的高层主管”。这些限制与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仍很不适应,更无法涵盖两岸经贸发展的部分。迫于岛内工商界的呼吁和压力,有关当局不得不研究对大陆经贸人士赴台的限制进一步加以放宽。
台“经济部”日前已决定修订《大陆经贸人士来台许可办法》,开放大陆经贸人士赴台的条件,除了赴台参加国际性会议或活动以及处理经贸纠纷之外,还开放台商在大陆的经销商可以申请赴台受训或参观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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