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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强调以坚定态度实施劳动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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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17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强调
以坚定态度实施劳动法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张锦胜)邹家华副总理今天在认真贯彻《劳动法》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指出,《劳动法》颁布以后,更重要的是要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劳动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性,以坚定的态度认真组织《劳动法》的实施。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邹家华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劳动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劳动法》的实施,不仅直接关系到亿万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同改革、发展的大局,特别是同社会稳定的大局直接相关。《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宗旨,对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保障、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标准、劳动行为规范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有了这样一部全面调整劳动关系和规范劳动行为的基本法律,就可以将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以及就业、社会保险、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因此,《劳动法》的颁布是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邹家华在谈到明年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工作重点时指出,明年是《劳动法》实施的第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劳动法》一定要抓住重点、抓出实效,为《劳动法》的全面贯彻落实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明年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工作重点首先是要通过贯彻实施《劳动法》,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各地区、各部门都应按照《劳动法》的要求,积极推动企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制度各项改革,促进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第二要严格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大幅度减少。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特别对那些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第三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建立起劳动合同制度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进行这项改革,应该说已有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从1986年国务院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暂行规定以来,目前全国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或合同化管理的职工已达4500多万人。事实说明,这一新的制度已为广大职工群众所广泛接受。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可以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分步到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贯彻《劳动法》的核心内容,必须抓住时机,尽快建立。1995年,全国要有80%的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到1996年底,基本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邹家华在谈到贯彻《劳动法》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时说,各级党政领导要把贯彻实施《劳动法》当作促进改革、保持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劳动法》。要加强对《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快与《劳动法》配套立法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及时解决《劳动法》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邹家华最后强调指出,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近一段时期,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相对严峻,重大、特大事故频繁发生。在贯彻《劳动法》的过程中,要求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治理,抓好基础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并要对事故的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吴邦国、尉健行、李贵鲜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罗干主持了会议。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丁华也在会上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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