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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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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9-10
第1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
兹批准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关于执行第二届全国司法会议决议的指示,并予公布,望各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总理周恩来
一九五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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