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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名“流浪汉”的心愿余江县46名农技人员要求依法落实编制、工资及农技推广经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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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19
第2版(农村经济)
专栏:来信

  46名“流浪汉”的心愿
余江县46名农技人员要求依法落实编制、工资及农技推广经费
我县14个乡镇农技站,自1989年至1993年分三批经人事部门统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了我们46名农业技术员为国家干部。按规定,本应享受到国家干部同等待遇,但至今一直未得解决。我们曾多次向县领导提出过,市人大代表联名为此事也作过提案,但一直没得到解决。有的县领导还说,要想从县财政解决工资待遇是不可能的!后经我们据理力争,县政府领导才指示县财政局下文由乡镇解决。乡镇领导又说:你们是国家聘用干部,应由国家(县财政)拨款解决。这种“踢皮球”的办法,使我们想不明白:与我们同期聘用的其他干部均列入了事业编制并由县财政全额拨款,为何唯独乡镇农技站的国家聘用干部得不到同等待遇?
我们余江县是农业大县,实行责任制后,全县近30万亩耕地科学种田的重担,主要靠乡镇农技站承担。一年三季,每季又有几种作物,栽培、种子、施肥、病虫防治都要管,试验、示范、推广都要搞,风里来,雨里去,和泥巴打交道,很少有星期天、节假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而我们这些人,由于编制、工资等问题不能解决,目前仅按70年代订的标准,每人每年拿500元的生活补贴。这样一点钱,叫我们现在怎样工作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指出,乡镇农技站为国家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政府财政拨给。中央“六部委”也联合发文规定了乡镇农技站的编制机构工资待遇及农技推广经费的解决途径,鹰潭市编委依据省编委的文件早在1991年95号文件中规定:“乡镇农技站均为事业编制,相当于全民股级事业单位。”但是,这些法律和规定在余江得不到落实,使我们46名聘用干部成为无编制、无工资、无人管理的“流浪汉”。
为此,我们要求尽快落实我们这些乡镇农技站46名国家聘用干部的工资等生活待遇,抓紧将全县乡镇农技站的事业编制落实到位,解决并逐年增加乡镇农技站农技推广经费。
江西余江县乡镇农技站聘用干部吴红昌等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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