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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新人为根本重在建设为方针淄博精神文明建设常抓常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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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培养新人为根本重在建设为方针
淄博精神文明建设常抓常新
本报讯山东淄博市以培养四有新人为根本,以唱响主旋律为主调,以重在建设为方针,扎扎实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了提高文明城市的整体创建水平,淄博市从1986年开始在各区县中开展争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县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协调了市直40个部门按先进区县的12项标准条件对口检查和考核,每年命名表彰一次。全市8个区县已有7个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县,其中6个区县建成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县。
与此同时,“争建文明单位,争当文明市民”的活动,也极大地激发了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全市先后建成省级文明单位104个、市级622个,评出学雷锋标兵400个、市级明星服务员360名、“十文明”活动先进集体372个。
近几年,这个市先后有近万个集体和个人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中被记功奖励,涌现出一大批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以“全国一级英模”梁学章、“全国十大杰出民警”鞠俊瑞、“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姚文淮为代表的英雄模范人物。淄博市委、市政府有条特殊规定:“凡被评为明星服务员和市级优秀政工干部的个人,与优秀企业家享受同等奖励,年内上浮一级工资,连续三年保持荣誉称号的晋升一级工资。”几年来,根据这一规定而获晋级殊荣者多达67人。淄博市委和市政府确定,文明单位称号是同级党委政府命名表彰的最高荣誉称号,凡获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年内可奖励干部职工2/3或1/3月平均工资,并免征奖金税;乡镇、村庄被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者,给予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一次性奖金奖励,扭转了过去“物质文明物质奖,精神文明精神奖”的状况,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干部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
除激励机制外,淄博的精神文明建设在实实在在的组织措施和阵地建设上投入了巨大人力、物力、财力。近几年,淄博的精神文明建设阵地日益扩大:先后开发建设了“东周殉马坑”、“齐都博物馆”;新修扩建了“淄博博物馆”、“淄博展览馆”、“淄博体育馆”、“群众艺术馆”、“焦裕禄纪念馆”、“铁人纪念馆”、“雷锋纪念馆”、“赖宁纪念馆”等。
淄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营造出一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和环境,促进了整个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在山东省委省政府1994年初命名表彰的35个第二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中,淄博市6个区县榜上有名,其数量和位次排列均居全省之首。淄博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得益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这已成为全市上下的一致共识。(闻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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