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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部等举行座谈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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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国家赔偿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部等举行座谈会
据新华社电(记者刘思扬)我国又一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依照法律可获得赔偿。
国家赔偿法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共六章、35条,包括总则、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其他规定、附则。它与宪法和民法、行政讼诉法等法律共同组成了较为完备的我国国家赔偿法律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司法部12月20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各界人士认为,国家赔偿法的出台,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景荣表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方面负有重要任务和职责。他表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尽快设立赔偿委员会,认真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刑事赔偿终局决定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和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国务院有关部委,以及在京的部分法律专家、学者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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