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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湖南各级党政主动抓社会治安全省正气上扬邪气下降群众安全感增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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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
湖南各级党政主动抓社会治安
全省正气上扬邪气下降群众安全感增强
本报讯记者王比学报道:去冬今春,湖南省开展了以打击称霸一方的犯罪分子为主要内容的整治社会治安专项斗争,全省共成立县以上领导小组137个,有95%以上的地、县、市主要负责人直接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社会治安第一责任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湖南省委、省政府为了创造一个稳定的秩序,让老百姓安居乐业,要求各级党委书记都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并担任当地社会治安的第一责任人。现在湖南全省14个地、市、州已有9个地、市委政法委书记成为同级党委常委;全省3600多个乡镇、街道中有3400多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副书记。
湖南省委书记王茂林先后深入湘西、湘南调查治安状况。他在听取了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后表示:“湖南的社会治安状况不好,应由我负第一责任。全省各级党委书记应出任当地社会治安的第一责任人。”
长沙市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网络责任制,即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市直各部门下达综合治理目标,并签订责任书。各地又根据责任书的基本内容,结合实际,将综合治理目标层层分解到基层,直至乡镇、街道、车间、班组、门店。东区实行行业规范治理后,将该区分为党政、金融、商业、工矿、文教、特种行业等6个行业,每年年初,东区第一责任人将6个行业的党委一把手召集一起,专门研究治安问题,布置综合治理工作。
湘潭市从1990年开始,实行了“领导责任区制”和“领导夜间巡查治安制度”,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军分区的主要负责人,都分别确定了一个县或乡、街道作为综合治理责任区,并将责任区工作成绩列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目前,全省各地领导主动抓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出现了明显的好转。省委书记王茂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目前,湖南的治安形势是“正气上扬,邪气下降,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所收敛,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日趋有序,安全感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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