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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效率与公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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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23
第5版(理论)
专栏:改革热点纵横谈

  也谈效率与公平
李秀皋于文军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我国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效率与公平均不可偏废。但我们是两点论的重点论者,在两者的关系处理上,则要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
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是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只有在这一规律的作用下,社会资源才能实现向效率高的方向流动,从而达到优化配置之目的。与此相适应,它必然要求通过分配制度、分配政策来贯彻效率优先的原则。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还在于效率是实现公平的前提与基础。在一个效率低下、物质匮乏的社会里,所谓社会公平,充其量不过是低水平收入下的平均分配。然而,在现代社会条件下,这种“公平”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是人们所不情愿的。公平是个具体的、历史的范畴。在低层次的公平实现了以后,人们则要追求高层次上的公平,而只有在高效率的社会条件下,社会才能创造出丰富的物质财富,确立起高起点基础上的社会公平关系。
当然,强调效率优先,并不意味着可以牺牲或放弃公平。公平是制度合法性的依据,以牺牲公平为代价追求效率,所达到的效率绝不会持久。因此,我们还必须在保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兼顾公平。
强调效率优先,还能做到兼顾公平吗?
回答是肯定的。这是因为,效率优先从根本上讲是与公平的实现是一致的。强调效率优先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提高企业和社会的效益,从而为实现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再者,我们讲效率优先是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相联系的,而这种基本经济制度是实现兼顾公平的根本保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竞争机制的作用,各地区及个人之间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差距,会在特定时期内有所扩大,若是在非公有制经济条件下,就会产生两极分化。而我们只要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加之国家调节收入的政策,收入差距是能够控制在比较合理、且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限度内的。党的政策是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裕起来,然后帮助和带动更多的以至全国人民逐步富起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已经成为事实,先富帮后富、带动后富的作用已开始有所发挥。它所带来的客观结果是:一方面,允许先富带来了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先富帮后富,照顾了左邻右舍,又没有忘记共同富裕这一公平目标。
    公平有助于效率,但不能实行公平优先
有一种看法,主张公平优先,以公平促效率。理由是:效率的获取主要取决于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而积极性、创造性又只能来自社会的公平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平是效率的唯一源泉,公平就是效率。公平的程度决定了效率的程度。
这种说法值得商榷。公平确实有助于效率,但因此而将公平视为效率的唯一源泉,未免言过其实。效率与公平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一果一因的关系。在特定社会条件下的特定时期,除了公平,别的因素(如某些物质利益驱动)也能导致效率的提高。应当肯定,在基本的公平都得不到保障的社会阶段,公平因素对于生产率的提高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但公平并不是引发效率的必要条件,公平也不能单向度地引发效率。因此,那种认为公平就是效率的说法,无疑夸大了公平的作用。
公平是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它作为衡量社会满足人的基本权利和需求的尺度,是以经济效率的不断增长为前提的。防止贫富差距过大,避免两极分化,这是我们党的一项根本原则,但若在当前经济效率并不高且平均主义积习严重的情况下,强调公平优先,必然会抑制竞争机制的形成。企业之间,职工之间如果形不成有效的竞争,也就不会有压力、动力与活力,从而也不可能促进劳动者提高素质与技能,其结果必然是牺牲效率,普遍贫困。
从实际情况来看,实现公平优先的原则,不仅不现实,而且会产生副作用。现存的贫富差距是多种历史和现实原因作用的结果,解决起来颇有难度。如现存的贫富差别现象与长期存在的“三大差别”是交织在一起的。现在,我们还不可能消灭“三大差别”,也就不可能消灭贫富差别。又如,我国目前还有几千万人没有解决或没有稳定解决温饱问题。他们大多数生活在“老少边穷”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的贫困与自然条件的贫瘠有着直接关系。广西800万贫困人口中有500万是居住在缺水缺土的大石山区。由于自然资源相对不足和自然条件的恶劣,使这类地域性的贫富差别很难在短时间中被克服,如此等等。解决现存的贫富差别是需要相当时间且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目前只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着力消灭绝对贫困,这无论是从保持社会稳定,还是从扩大市场,发展经济的角度,都有着重大意义。国务院提出的从1994年起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力争在7年内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是这方面的一个重大举措。至于解决相对贫困更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消灭相对贫困本身也是相对的,只要存在分配形式多样化和收入来源多元化,产生于新标准上的富裕程度差别就将不可避免,我们就得容忍必要差别。邓小平一贯坚持要实现全民族的共同富裕,反对两极分化,但他同时认为,我们要研究“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克服贫富差距的问题;“太早这样办也不行”;“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思想是深刻的,是实事求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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