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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干部纠正违规用车取得新进展严禁买新车为领导干部换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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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24
第4版(要闻)
专栏:

  省部级干部纠正违规用车取得新进展
严禁买新车为领导干部换车
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下发后,多数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态度积极,行动坚决,认真执行中央不准买新车换旧车的规定,坚持在现有车辆中调剂,带头换下不符合规定的工作用车。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新的进展。
截至12月23日,经检查中央、国家机关137个单位和30个省区市的现职省部级领导干部,原有不符合规定的456辆小汽车已更换下425辆。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不符合规定的148辆已于12月6日前全部更换完毕;30个省区市308辆不符合规定的用车已更换277辆。
党委、政府重视,党政一把手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更换不符合规定用车,推动了清车工作的顺利进展。在30个省区市党政一把手中,原有20人配车不符合规定,到11月23日都先后按中央的规定调换了用车。北京、上海、天津、内蒙古、山西、江苏、福建、湖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山东、安徽、江西、河北、浙江、吉林、河南、广西、湖北、黑龙江、海南、云南、辽宁等28个省区市的现职省级领导干部的用车现在已全部符合规定。
中央纪委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的工作提高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高度来认识。目前,省部级干部换车已经落实的要巩固成果;没有落实的,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省部级以下干部超标准用车的更换,各地也要按规定抓紧落实。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严禁用购买新车的办法为领导干部更换车辆”的规定,以避免造成新的浪费。对明知故犯的,要按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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