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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能否办理人身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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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流动人员能否办理人身保险?
问:现在社会上流动人员日益增加,他们中有的外出打工一干就是几年,有的想办理人身保险。请问,流动人员能否办理人身保险?若可以办理,手续应怎样履行?
河南方城县柳河乡程远景
答:目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的人身保险分为三大类:意外伤害保险、疾病医疗保险和人寿保险。适合流动人员参加的保险种类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其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和养老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其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主要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残疾或因意外伤害致伤需要治疗时,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保险公司根据有关保险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保险费按被保险人所从事的工种、行业或工作性质确定,一般投保一千元保险金额,需交纳保险费二元至七元不等。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支出的医疗、医药费进行补偿的保险。其保险费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和身体状况交纳,年龄越大、身体状况越差,所交的保险费越多,这种保险种类要求集体投保,即由被保险人所在企、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参加该保险。养老金保险是为使被保险人在年老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方法。具体做法是每月交纳固定保险费,也可以一年交纳一次或一次全部交清保险费,直至被保险人达到退休年龄时,一般是五十岁、五十五岁、六十岁或六十五岁时开始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月交纳的保险费越多,交纳保险费的时间越长,领取的保险金额就越大,保障程度就越高。
在外打工的流动人员如想投保,可与当地保险公司联系,办理具体投保手续。如果在某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在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其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或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时,最好在工作所在地的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以便于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住院保险事件时,可以及时地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养老金保险,应到打算度晚年的所在地的保险公司去投保,以便于就近领取保险金。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蔡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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