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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召开牧区工作会议 确定以发展和繁荣畜牧业经济为中心任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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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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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召开牧区工作会议
确定以发展和繁荣畜牧业经济为中心任务
【新华社迪化十日电】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在七月间召开新疆省牧区工作会议,检查了牧区工作及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讨论了如何进一步加强牧区工作等问题。
会上,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鲍尔汉传达了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及绥远、青海、新疆等地若干牧业区畜牧业生产的基本总结报告的精神,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第三书记张邦英作了关于新疆牧区工作的报告。张邦英在报告中指出了新疆牧区的特点,总结了新疆省三年来的牧区工作,并提出了今后牧区工作的方针、任务和许多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
会议认为:自去年七月新疆省第二届党代表会议以后,由于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贯彻了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西北局对牧区工作的政策方针,使牧区工作获得显著成绩,目前新疆牧区社会秩序已经安定,各族牧民发展畜牧业的信心普遍提高,有些牧主把多年埋在地下的黄金、元宝都拿出来买了羊,许多地区的牧民自动订立了爱国增畜保畜公约,开始改善牲畜的饲养管理和培育草原;打狼运动已在牧区普遍展开,因而使新疆的畜牧业生产有了发展,各种牲畜比去年增加了百分之十到十五,牧民生活也较前有了改善。
为了进一步发展新疆省的畜牧事业,会议同时批判了目前许多干部仍普遍存在的重农轻牧思想,批判了不少领导机关和干部不了解甚至忽视牧区情况及牧民生产、生活特点的倾向。会议认为这些思想和作风是当前进一步贯彻牧区政策,把牧区工作继续向前推进的主要障碍。
会议指出新疆绵羊约占全国四分之一,马占全国近六分之一。新疆畜牧业经济是全国畜牧业经济的重要部分,而畜牧业经济在现在以及将来都是全国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而,今后新疆牧区的经常中心任务就是发展与繁荣畜牧业经济。
会议确定:今后在牧区应继续贯彻慎重稳进的方针,加强统一战线工作,进一步巩固牧区社会秩序,保护与发展畜牧业,逐步改善牧区人民的生活。根据这个方针和当前牧区的实际情况,会议确定今后新疆牧区的具体任务是:一、大量增殖牲畜,提高牲畜质量,在今后一年内,要在原有牲畜的基础上完成增殖牲畜百分之十五的任务;二、加强牧区贸易工作,充分供应牧民生产和生活必需品;三、进一步加强牧区的政权建设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四、提高牧区人民的政治、文化水平,开展卫生工作。
会议并解决了在牧区工作中的许多具体政策问题。会议确定必须在保护私人、部落、寺庙的牧场、草场所有权的基础上,调处牧场、草场纠纷;在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应保护牧场,禁止和限制开荒;继续贯彻牧工牧主两利政策,根据各地牧区实际情况,适当地调整牧工工资;关于畜牧业的互助合作组织,在新疆目前的条件下还不提倡,牧民自发组织起来的互助组,应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加以整顿。为使各族牧民更好的休养生息,必须继续贯彻轻税政策和改进征税方法。会议并确定在半农半牧区不进行土地改革。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的党政负责干部,以及省级贸易、合作、卫生、教育、畜牧等机关的领导干部。中共中央西北局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孙作宾、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第四书记赛福鼎都对会议作了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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