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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拍卖面面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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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25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不规范拍卖面面观
拍卖,作为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对完善市场体系、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廉政建设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每年有数以亿计的处理物资,过去这些物资大多以极低的价格处理,一台彩电200元,一条“555”牌香烟仅几元,使国家收益流失,也使少数以权谋私者有空可钻。据北京市拍卖市场统计,这类物资经拍卖后,增值率平均可达到50%。
拍卖,在我国沉寂了30年之后,于80年代中期开始由南至北复苏,并得到迅猛发展。但目前全国究竟有多少个拍卖企业?众说不一。作为拍卖行业主管部门的国内贸易部的一位权威人士指出,目前拍卖行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和法律制约,使本来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宗旨的拍卖市场出现种种不规范行为,行业信誉受损。更由于少数权力机关干预,使拍卖行业出现了不公平竞争,影响到它的健康发展,使当前拍卖市场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是在一些城市有的掌管无主物资(罚没、缉私、捡拾、抵押物品等)的部门把自己办的“三产”变成拍卖行,或新建拍卖行,经营本单位掌管的无主物资。
二是利用行政干预强行指定拍卖,客观上诱使拍卖企业不是去下力气改善经营、优化服务、提高信誉,而是去拉关系、找门路、投靠山,造成不公平竞争。
三是有的拍卖企业运用种种不正当手段去挖货源。
四是拍卖行自营或涉足其它经营方式。
五是雇“托”抬价。
六是发展不均衡。其结果是:拍卖企业过多的地方,货源无法保障。而拍卖企业少的地方又无法为公物处理等提供有效、公开的渠道。
七是从业人员素质低。
有关人士特别指出,目前拍卖业存在的不规范状况,既有体制、法规不完善等客观原因,也与人们对拍卖市场存在误解有关。许多人以为拍卖是个“一槌万利”的买卖,于是纷纷涉足;有人以为拍卖市场是斗富场所,于是一掷千金。
(12月12日《光明日报》吴雅丽吕贤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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