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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委应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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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26
第5版(理论)
专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决议》

  地方党委应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俞芳林
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是地方党委党性的集中体现和自觉性行动准则,也是我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地方党委是维护中央权威的基础和关键
从政党、政权体系来说,我党作为执政党,党的政治领导主要表现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变成国家意志,由国家政权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加以贯彻实施。地方党委是党的组织系统中的地方执政组织,承担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责任。因此,地方党委是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的基础和关键所在。
从经济角度而言,地方党委是地方经济的领导者,地方经济是地方党组织执政的经济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地方党委一方面要根据中央精神制定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和措施,另一方面要领导、组织和协调地方国家政权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进行经济建设。通过这两个方面努力,把地方经济搞上去。如果地方经济搞不好,责任在于地方党委及其地方国家政权组织。但因为地方党委是在地方代表中央行使经济领导权,最终将影响到中央的权威。因此,完全可以这样说,地方经济状况决定了地方党委的执政状况,而地方党委的执政状况又直接对中央权威产生巨大影响,对此绝不可忽视。
从党的组织活动关系来看,地方党委是上下组织之间的结合部,是上下联结的纽带。地方党委一头接受中央的领导,一头又要领导数以千万计的基层党组织。因而,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党的组织活动关系上不得不有赖于地方党委的拥护和支持,充分发挥地方党委“上传下达”、“承上启下”的作用,确保中央政令的畅通。反之,如果出现了“中梗塞”,集中统一就成了一句空话。由此可见,地方党委对维护中央权威来说,处于一个很关键的位置,肩负着重大的责任。
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地方党委应自觉地与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
要自觉地在思想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了用这一理论武装全党的战略任务。地方党委必须自觉地用这一理论武装自己,教育人民,用共同的理想、信念统一各族人民的思想,增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
要自觉地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现阶段,我党各方面的大政方针已定,地方党委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开展工作,确保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尤其要集中力量领导经济建设,努力把经济搞上去,彻底改变地方面貌。同时,要切实领导好国家政权的地方组织和其他地方非党组织,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确保地方与中央在经济建设大合唱中唱同一个调子。另外,在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地方党委要认真领会、贯彻中央的精神,绝不允许搞自由化、绝对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
要自觉地在组织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按照党中央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本地各级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地方党建工作抓好了,地方党委有权威了,就是对中央权威的强有力的维护。当前,要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切实改变某些地方党组织软弱涣散等状况;克服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膨胀,不起党员作用的倾向;有效地消除党内以权谋私、奢侈浪费、贪污受贿等各种腐败现象;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主张和任务而奋斗。要积极发挥国家政权机关和其他非党组织中党组的作用,包括向地方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在国家政权机关和其他非党组织中树立和维护中央权威。
要自觉地在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的首要条件,地方党委绝不能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态度。一定要做到:在党的基本路线和总方针、总政策、总目标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地方党委要不讲价钱、不打折扣地自觉地加以贯彻,确保中央政令的畅通,维护中央政令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对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地方党委要模范地执行;对于中央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要结合地方的实际认真地贯彻落实,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要严守党的纪律。按照党章规定,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地方党委有不同看法,可以在党内适当场合进行讨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对于中央已经作出的重大政治性结论和政策问题,地方党委有不同意见,必须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绝对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悖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四个关系,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辩证关系。民主是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正确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就没有党中央的权威。地方党委一定要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既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又要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一些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
正确处理好中央权威与地方党委权威的关系。中央权威决定地方党委权威,地方党委权威必须服务和服从于中央权威,没有中央的权威就没有地方党委的权威。绝不允许从地方保护主义和局部利益出发,为了树立地方党委的权威而损害中央权威。
正确处理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维护中央权威就是维护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地方党委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主动地服从整体利益。地方党委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对当地人民负责与对全国人民负责有机地统一起来。但强调维护中央权威,并不是把应该赋予地方的权力收上来,而是要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职责和权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正确处理执行中央精神与创造性工作的关系。执行中央精神,就是在党的基本路线、总方针、总政策、总目标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地方党委必须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要模范地执行。在这两方面,绝对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打擦边球”,也不能有丝毫的“变通”和“创造”。对中央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但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作为创造性工作的准则,严格遵循客观规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大胆探索,敢闯敢冒,敢于试验,错了就及时纠正。但对于在创造性工作中碰到的重大问题,一定要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做到令行禁止。绝不能借口创造性地工作而搞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对策”和“变通”,更不能搞分散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正确的态度是:既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精神,又要实事求是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维护中央的集中统一和权威,又要敢于突破不适合时宜的旧框框,把地方工作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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