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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以“农”字统揽全局陈俊生要求按“民办”方向深化改革还社于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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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30
第2版(经济)
专栏:

  供销社以“农”字统揽全局
陈俊生要求按“民办”方向深化改革还社于民
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记者潘岗、蒋亚平报道:国务委员陈俊生今日在全国商品流通会议供销合作社主任座谈会上强调,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它生存的土壤和发展的基础是农业、农村和农民。供销社的工作,要以“农”字统揽全局。
陈俊生说,供销社工作很多,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日常工作,都要围绕“农”字转。比如改革,改的效果好不好,最终要看跟“农”字是贴得近了,还是越改离得越远。日常工作,是口里喊着为农,实际操作上是“社农”两层皮呢?
陈俊生说,供销合作社的问题,说到底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供销社要以“农”字总揽全局,必须抓好以下几点:一是要牢固树立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思想。供销合作社同农村经济是互为一体的,可以说是一枯皆枯、一荣皆荣。为农服务和提高效益是相辅相成的,不是对立的。二是要认真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服务,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以化肥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的主渠道作用,努力组织货源,保证供应,把价格压下来,稳定农资市场。三是要大力发展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围绕骨干产品,建立龙头企业,下联专业户、专业村开展产供销一体化服务。四是要努力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五是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联合。
陈俊生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销社工作的决策,是非常正确的,将对农村经济和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当前,要特别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稳定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肢解供销合作社,供销社要按“民办”的方向,深化改革,还社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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