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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缅发表联合新闻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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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29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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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缅发表联合新闻公报
新华社仰光12月28日电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今天结束对缅甸的3天正式友好访问时,中缅双方发表联合新闻公报,详细摘要如下:
应缅甸国家恢复法律和秩序委员会主席兼联邦总理丹瑞大将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于1994年12月26日至28日对缅甸联邦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
李鹏总理和夫人朱琳一行受到缅甸政府和人民的热烈欢迎,体现了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传统的胞波友谊。李鹏总理对有机会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40周年之际访问缅甸联邦感到非常高兴,并向缅甸人民转达了中国人民的热情问候和良好祝愿。
访缅期间,中国贵宾参观了象征两国合作成就的建设项目,游览了文化古迹,了解了缅甸正在进行的变革。
李鹏总理拜会了缅甸国家恢复法律和秩序委员会主席兼联邦总理丹瑞阁下并同他进行了正式会谈。李鹏总理还接受了缅甸国家恢复法律和秩序委员会秘书长钦纽中将的拜会。
李鹏总理和丹瑞主席就双边关系问题、地区和国际问题及其它共同感兴趣的问题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会谈是在热情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体现了两国长期以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密切关系。双方对李鹏总理这次访问取得的成果感到满意,认为这将进一步推动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并将对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缅方向李鹏总理介绍了本国正在进行的影响深远的制宪、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以及为实现民族和解所做的努力。缅方重申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独立的外交政策及积极参加不结盟运动的立场。
李鹏总理向缅方系统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情况以及对国际形势的看法和主张。中方认为,当今世界仍处于新旧格局转变的过程中,多极化趋势加速发展。中国愿与缅甸及其它亚洲国家一道,继续高举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旗帜,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把一个更加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亚洲带入21世纪而共同努力。
1994年是中缅两国和印度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40周年。双方一致认为,两国在五项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关系符合两国的根本利益,并将为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双方认为,世界各国都有权按照本国的传统、文化、历史背景和人民的意愿自由选择其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
双方回顾了当前地区和国际形势的发展,并满意地看到双方在许多地区和国际问题上具有广泛的共识。双方认为,维护和平与稳定、加强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是亚洲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双方均表示愿为地区和平、安全、稳定和经济合作做出自己的努力。
李鹏总理一行高兴地看到缅甸政府和人民正在为实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和解与活跃对外交往做出的积极努力。
两国领导人满意地看到,双边关系近年来得到全面加强,重申愿进一步加强在经济、农业、环境、文化、旅游、林业、教育、科学及禁毒等领域的合作。
李鹏总理和夫人朱琳就他们及中国代表团所受到的盛情款待向丹瑞主席和夫人表示诚挚的感谢。
李鹏总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并以他本人的名义邀请丹瑞阁下在方便的时候访问中国,丹瑞阁下愉快地接受了邀请,并请李鹏总理转达他对江泽民主席的亲切问候及访问缅甸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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