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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尽可能设法解决小学生升学困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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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9-12
第3版()
专栏:

重庆市尽可能设法解决小学生升学困难
在党和人民政府的深切关怀下,四年来,重庆市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全市小学生,现已达到十四万六千四百六十一人,较解放时全市小学生七万九千五百一十人,增加了六万六千九百五十一人,即增加百分之八十四强。全市中学生,现已达到二万九千六百五十一人,比解放时全市中学生一万二千七百三十八人,增加了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三人,增加一倍多。尽管如此,现有学校仍不能适应实际的需要。
重庆市各中等学校本年八月举行的一次统一招生,在师资缺乏、校舍不足的困难情况下,仍尽一切可能,增加了招生任务。今年招收初中新生六千三百人,较去年招收初中新生四千四百八十一人,增加了百分之四十。由于一九五二年学年度两个学期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太多,而外地到重庆市来投考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又较去年有所增加,投考人数共达一万五千余人。因此,虽然招收了六千三百人,仍然有九千余人未能录取。对于这一问题,中共重庆市委和重庆市人民政府非常关怀和重视,曾召开了专门会议,经过缜密研究,根据重庆市的具体情况和各项条件,决定采用下列措施,尽可能地进行解决:
(一)根据师资、校舍条件,在部分中等学校增设初中一上的班次,主要是用走读二部制的办法解决校舍困难,从本届统一招生未录取的初中考生中,根据一定的分数标准,录取一定数量的小学毕业生入学。(二)在人口集中的地区利用原校舍开办夜中学,按照一定的规定,吸收一定分数标准的小学毕业生入学。(三)协助热心教育事业的人士开办私立中学。(四)在各区有条件的小学中办补习班,重点补习小学的课程,尽可能吸收一些未能考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入学。(五)成绩过差、不能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一定的规定,在原校可容纳的情况下,以自愿为原则,允许回到学校六年级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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