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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在仰光举行记者招待会就中缅双边关系及其它问题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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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29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鹏在仰光举行记者招待会
就中缅双边关系及其它问题答记者问
新华社仰光12月28日电(记者许钺乃、张云飞)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今天上午在圆满结束对缅甸为期3天的正式友好访问前,在此间议会大厦举行了中外记者招待会,就中缅两国的双边关系及其它问题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缅通社记者:总理阁下,您对缅甸的访问即将结束,请您谈谈这次访问的主要目的和成果。
李鹏:我这次应缅甸联邦国家恢复法律和秩序委员会主席兼政府总理丹瑞大将的邀请前来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受到了缅甸政府和人民的热情友好接待。访问时间虽短,但取得了圆满成功。中缅两国是山水相连的友好邻邦,有着2000多公里的共同边界。我这次访缅的主要目的就是:增进相互了解,加强互利合作,推动双边睦邻友好关系稳定地向前发展。这一目的已经达到。我同丹瑞主席举行了正式会谈,我们还进行了几次会晤,就双边关系、地区及国际形势广泛地交换了意见。此外,双方还通报了各自国内的情况。在很多问题上取得了共识。
《人民日报》记者:请您谈谈在当前形势下,中缅两国的经贸合作应该如何继续发展?
李鹏:这几年中缅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有了较大发展,特别是边贸比较活跃。去年我们进一步开放了几个边境城市,其中包括面向缅甸的瑞丽和畹丁,这对两国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提供了有利条件。中国正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缅甸也在实行市场经济,企业已逐步成为经贸合作的主体。我们希望,两国企业界增加接触和往来,深入了解彼此的需求和合作的可行性,使经贸关系逐步转为按国际惯例办事。两国政府将积极推动企业界的合作,并给予政策指导。我相信,两国经贸关系在新的形势下必将取得更大的发展。
缅甸记者:据我们了解,在您访缅的日程中原打算签署一些双边协议,但后来没有签署,是何原因?
李鹏:我这次来访的一项主要日程,是同缅甸领导人就进一步发展中缅传统睦邻友好关系和在当前条件下开展互利合作的经贸关系的一些基本原则交换意见。我们所取得的广泛共识已在双方发表的联合新闻公报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些原则对我们进一步开展平等互利的经贸合作奠定了基础。两国领导人已责成双方有关部门根据这些原则对合作项目进行具体磋商。
日本共同社记者:西方一些国家一直在指责亚洲国家有践踏人权的行为,您对此有何评论?另外,有两家西方通讯社在评论您对缅甸的访问时说,中国同缅甸发展关系是想在印度洋发展自己的势力,您对此有何看法?
李鹏:首先谈谈人权。发展中国家有自己的人权观。人权的含义是广泛的,不仅包括政治权利,而且还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中国同许多亚洲国家及其它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问题上有着相近或一致的观点,由于文化、历史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国在人权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不足为怪。有分歧可以进行平等友好的讨论和对话,但不允许借人权来干涉别国的内政。
所谓中国要在印度洋发展势力的报道是别有用心的捏造,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正在致力于现代化建设,对外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国反对霸权主义,中国自己也不搞霸权主义,不谋求任何势力范围。中国政府没有在中国境外派遣一兵一卒。我这次访问也没有涉及军事问题。
日本《朝日新闻》记者:中国对缅甸国内人权状况有何看法?
李鹏:这是缅甸的内政。不干涉别国的内政是中国政府的一贯政策。缅方在会谈时向我们介绍,缅甸政府正致力于实现民族和解,并取得了进展。在这里我想强调,对于我们发展中国家来说,稳定是至关重要的。没有稳定的政局,就谈不上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中新社记者:总理昨天在中国驻缅大使馆会见了当地的华侨、华人代表,请您谈谈中国政府有关对华侨、华人的政策以及对旅缅华侨、华人的期望。
李鹏:我们对华侨、华人的政策是一贯的,也是明确的。缅甸的华侨、华人为数不少。华侨保留了中国国籍,是中国公民侨居国外。我们要求他们遵守居住国的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与当地其他各族人民友好相处。华人已加入了缅甸国籍,他们是缅甸的公民,因为有着中国的血统,可以说他们是我们的亲戚。我们希望他们能够忠于自己的国家——缅甸,为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同时为增进中缅友好合作关系作出努力。中国恪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利用华侨和华人谋求私利或干涉别国的内政。
新华社记者:总理,您对中缅两国关系的现状怎么看?对两国关系今后的发展有何展望?
李鹏:中缅两国是友好邻邦,有着传统的“胞波”情谊,彼此不存在任何有争议的问题。近年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导下,经过双方共同努力,中缅关系稳步发展。对此,我们感到满意。对今后两国关系的发展前景我们是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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