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阅读
  • 0回复

德批准议会和部分政府部门迁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12
第6版(国际)
专栏:国际简讯

  德批准议会和部分政府部门迁址
德国联邦议会10日正式批准了将议会和部分政府部门迁往柏林的计划,并通过了相应的法律。根据这项法律,农业部、国防部等仍将继续留在波恩;外交部、内政部等迁往柏林。但此项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搬迁日期。据政府人士估计,德国政府机构从波恩迁往柏林的全部费用将高达200亿马克。(据新华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